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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补开组织关系介绍信流程

毕业生补开组织关系介绍信流程

 

1、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凭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2、组织关系自转出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党员,如能够讲明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根据河北省处理不合格党员程序,由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意见,报所属党委、党总支审批,补齐应交党费后可予以确认,并填写《恢复联系党员确认表》,凭《恢复联系党员确认表》和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恢复联系党员确认表》中所属党总支意见一栏由总支填写决议,需要填写清楚党费已经交至何年何月,补交党费的具体金额,总支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附用印申请单到办公楼206室加盖党委章。

3、如果原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需要原介绍信接收单位出具证明确认没有接收该同志的组织关系,然后再按照上面的程序进行,并重新开具校内介绍信,到组织部换取新的介绍信。

4、党费收缴按以下规定:“严格毕业生党员党费收缴。主动申报工资收入,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的毕业生党员,根据工资收入收取党费;有工资收入,但不能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的毕业生党员按照不低于石家庄最低月工资标准收取党费;无工资收入的毕业生党员,凭居住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按每月0.2元收取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