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室
文秘室:(办公楼202室;办公电话:0311—84576007)
1、 负责学院公文起草、审核、印制、审核、上报、下发和归档工作。
2、 负责院领导重要讲话稿的起草工作。
3、 负责学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起草。
4、 负责各级文件(传真)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好行政文件的登记、传阅和保管工作。
5、 负责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
6、 负责院长办公会等有关会议和办公室会议的记录、整理,印发会议材料。
7、 负责院属单位请示、报告的收文、登记、信息反馈和催办工作。
8、 负责学院大事记和年鉴的编纂工作。
9、 指导协调全院内设机构的文秘工作。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